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关于出国留学学生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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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6 】
院教[2014]23号
各系、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学院国际化开放办学,规范我院与国外高校的联合培养的出国留学学生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出国留学学生学籍管理、证书管理按《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出国留学学生的学籍与学历、学位证书管理规定》(福大至诚教〔2013〕16号)文件执行。
2、学生在国外所修专业,必须是学院目前已开设的专业,或是经学院认可的相关、相近专业。
3、若学生申请在国外修读的专业和国内所修专业不同的,须办理专业调整手续,专业调整手续原则上在学生出国以后办理。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由高考录取专业(原专业)所在系管理,并在原专业修读公共基础课程,学生根据国外拟修读专业情况,可申请旁听相关课程,若因故无法出国留学的,其所旁听的相关课程抵作院选课,并按原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修读课程。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教务部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