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4级新生合格团员教育的通知
【 点击数: 1418 发布时间: 2014-09-26 】各系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基层团组织建设,规范团籍管理,强化新生团员意识,建立健全新生团组织,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紧紧围绕我院“建设美丽大学、打造自信至诚”的发展目标,积极投身我院“十二五”建设伟大实践。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开展以“扬自信风帆,载理想远航”为主题的2014级新生合格团员教育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合格团员教育活动的要求
各系团委要充分认识开展新生合格团员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开展活动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两会”精神,大力践行“福建精神”,发扬福州大学“三种精神”,坚持党建带团建,坚持创新发展,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牢牢把握 “两个全体青年”的目标要求,高度重视新生团支部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团支部工作的指导。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大繁荣。
要把开展新生合格团员教育活动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着力开展增强新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共青团员的荣誉感、使命感,不断增强我院各级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之成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阵地。
做好新生合格团员教育活动要做到:一是围绕“扬自信风帆,载理想远航”主题,具有较强的时代气息;二是讲究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切实可行和易于操作;四是广泛发动,积极参与。
学院各新生团支部需开展新生合格团员教育活动由学院组织评选、表彰。
二、新生合格团员教育活动的申报程序
新生合格团员教育活动要充分结合我院改革和发展的实际,结合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活动的程序应包括:
1、项目设计:各团支部要发挥广大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团员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具体的团支部活动形式。要形成具体的活动方案、主题、活动形式、时间、地点、参加对象、经费预算及其他保障措施等事项。
2、项目申报:各系选出比较优秀的新生合格团员教育活动项目(选送活动项目量不超过本系2014级新生团支部的50%)于2014年9月30日前上报院团委组织部,新生合格团员教育活动申报表见附件一,院团委根据项目的意义、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审核。
3、项目管理:院团委对各级团支部活动进行监督,对团支部活动项目执行情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新生合格团员教育活动于2014年11月7日前全部完成,团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于2014年11月14日前写出新生合格团员教育活动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图文并茂等,院团委予以验收。主要对其目标、效果进行考核,对完成情况好的予以表彰或奖励。
三、新生合格团员教育活动的评选表彰
院团委将专门组织验收和评比,评出新生合格团员教育活动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新生合格团员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团委考评和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个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联系人:林爱臻13695904155
院团委组织部邮箱:zcxyzzb@163.com
附件: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4年新生合格团员教育活动申报表.doc
共青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