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院关于2015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 点击数: 449 发布时间: 2015-09-25 】各系、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现将我院2015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二、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三、有关课程调整,由教务部门负责安排。
四、节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外出、返乡的师生员工要建立请假审批制度或去向备案制度。节假日期间一般不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如确需组织,要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并精心做好组织工作。
五、节日期间,要围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庆祝新中国成立66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多样的校园文体活动,丰富假期留校学生生活。
六、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院总值班电话:83769360)。每天下午4:00向校总值班室和带班领导报告值班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请各部门于9月25日前将本部门值班安排表与联系方式报院办公室(陈老师:83769360;526890997@qq.com.cn;行政楼二楼行政办公室)。
特此通知。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