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化学工程系关于住宿学生晚归、不归及无故不按时参与指纹打卡暂行管理细则(试 行)
【 点击数: 370 发布时间: 2016-03-11 】一、住校生晚熄灯后无正当理由迟归,给予通报批评;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并通报家长协助教育;屡犯者,给予记过至留校察看处分;
二、住校生未经批准夜不归宿或擅自外宿,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若发现其间还有其它违纪行为,根据有关条款加重处分;
三、对于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一学期内累计三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指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若造成恶劣影响者,将给予留校察看至开除学籍处分。
四、全体化学工程系学生只要是住宿生,每天晚上务必都要到指定地点做好指纹打卡(已办理半走读申请的,根据申请的选项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来打卡的同学,必须提前做好请假手续,否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凡被纪律处分的同学将一学期内不得享受学院的任何奖励。(注:奖学金、个人先进及入党推优等)
六、住校生若在宿舍无故不参与指纹考勤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开除学籍处分。
(附:第一次无故不参与指纹打卡者,系生活部学生干部会给予口头提醒;第二次无故不参与指纹打卡者,将由相关辅导员负责教育批评;三次及三次以上者,系纪律处理委员会将参照学院关于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附则: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属系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若本办法与学院学生手册相关管理规定冲突,以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