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化学工程系学生文明宿舍评比暂行规定(试行)
【 点击数: 215 发布时间: 2016-04-05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创建文明校园,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激励学生遵纪守法、奋发向上,推动学院校纪、学风建设,结合我系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精神文明建设好。寝室全体同学积极向上,关心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文明礼貌,不播放、不收听、不张贴黄色影像、歌曲、字画等。
2、内务整理、卫生好。严格按照寝室规范化管理要求,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
3、遵纪守法好。寝室全体同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公物爱护好。寝室全体同学自觉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无损坏公物,违章接电、用电和浪费水电现象。
5、团队精神。寝室全体同学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关心、互相督促、共同进步,自觉维护寝室、班级和学院荣誉。
6、自律精神。寝室同学自觉服从宿舍管理,不出现无故不打指纹、忘打指纹,甚至夜不归宿等现象。
二、评选内容及量化分数
1、寝室内务及卫生(55分)
(1)寝室值日制度健全、落实,卫生设施齐全;(5分)
(2)地板、墙壁、门窗整洁干净无污痕,天花板无蜘蛛网;(8分)
(3)卫生间清洁,无异味;(5分)
(4)毛巾、口杯、牙刷、牙膏、碗、桶、脸盆、热水瓶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衣服无乱挂现象;(10分)
(5)桌、凳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整洁,书籍无乱放现象;(5分)
(6)床面整洁,蚊账挂成一条线,被子叠成方块并与枕头一道统一方位摆放;(7分)
(7)室内卫生工具及杂物摆放整齐;(5分)
(8)箱子及鞋子摆放成线;(5分)
(9)走廊干净,无污痕。(5分)
2、寝室纪律(45分)
(1)按时作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打指纹,没有晚归和不归寝的学生;(20分)
(2)上课、自习、午休和晚就寝时间不开音响、不喧哗;(10分)
(4)服从管理,不乱接乱拉电线,不违禁使用电器;(10分)
(5)爱护公物,节约水电。(5分)
三、评比方法
1、学生“文明寝室”评比在系团委指导下进行。系学生会纪检部在系团委的指导下,定期对本系学生寝室进行检查;系辅导员每周组织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
2、“文明寝室”每月评比一次,凡月得分在90分以上的均为“文明寝室”;月得分在75~89分者为合格寝室;月得分在60~74分者为基本合格寝室;月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寝室。
四、奖惩办法
1、“文明寝室”由学院颁发文明宿舍牌,全系通报表扬,并每人奖励笔记本一本,全寝室成员评优评先优先考虑。
2、不合格学生寝室,由系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连续两个月评为不合格的寝室,寝室所在班级不能评为“先进班集体”和“先进团支部”,该寝室全体成员取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