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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系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

【 点击数: 277     发布时间: 2016-04-25


   根据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事务部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本系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中相关管理规定如与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手册相冲突部分,以学生手册为准。

一、作息制度及指纹打卡具体实施方案参见化学工程系关于住宿学生晚归、不归及无故不参与指纹打卡的管理规定

(一)公寓作息时间执行开关电灯、锁门制度。每晚十一点熄灯,每周五、六及节假日晚十二点关灯

(二)熄灯后公寓各楼单元锁门,晚间有急事需开门时请找本楼值班员

(三)学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归宿,有事不能按时归宿者,须到门卫值班室登记,对破门跳窗进入者,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损坏物品价值进行相应赔偿。

(四)对不服从管理,污辱、漫骂值班人员者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按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交院保卫处处理。

二、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标准及文明宿舍评比参见具体实施细则

(一)床单平展,被子叠成四折、方整、四角并齐,靠墙床头一端成斜角、双层向外,枕头放在被子上,并与前沿取齐,床上不得拉布帘。蚊帐只在夏、秋季使用。

(二)鞋,一律放在床下鞋架上,鞋跟朝外取齐。

(三)衣服放在衣柜,书本放在书厨,摆放整齐,桌上只放笔筒、墨水瓶、喝水杯。

(四)洗漱用具、脸盆放在铁架上,毛巾挂列一致。

(五)其它物品入柜,不得堆放各种酒瓶、罐头瓶、纸箱(盒)等。

(六)不得在墙壁、桌、柜上钉钉或贴字画,保持室内整洁。

(七)禁止在室内窗钩上晾衣服或挂其它物件。

(八)门窗、玻璃保持明净,地面无烟头、痰迹、纸屑,墙壁无污点印迹、无蜘蛛网,卫生工具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三、宿舍卫生值日制度

(一)公寓各宿舍长安排每日两人轮流值日负责宿舍日常卫生清扫,拖擦地面。

(二)卫生清扫工作早上和下午各一次,厅内不得存放垃圾。

(三)每周五下午三、四节课为全体卫生大扫除时间。

(四)有传染病者一律由学院安排治疗住宿。

四、公共设施使用经济责任

(一)公物非正常损耗者,一律按价赔偿。

(二)违纪损坏公物者,加价赔偿。

(三)不得私自安装或拆御门锁、柜锁,如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凡非正常把锁损坏的照价赔款。

)学生毕业或需要搬出公寓时,必须交回原配的钥匙,拒交者根据相关规定处分。

(六)未经辅导员或公寓管理员的批准不得将本宿舍的钥匙转借、转交他人使用或保管,违者查出后,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违反者相应处分

(七)学生毕业或迁出时,必须交回所配方凳,保持室内墙面、门窗等设施完好,有污染损失者,责任人应交纳粉刷费或维修费。

五、禁、罚行为

(一)严禁在任何处私自钉钉挂物牵绳。

(二)严禁重敲门、脚踢门、重推窗。

(三)严禁向窗外、楼下、凉台外泼水、吐痰、吐水、抛物等。

(四)严禁在室内玩麻将、跳舞、滑旱冰、大声喧哗、吸烟、聚餐,踢“三大”球。

(五)严禁在公寓内大声播放音响、高声唱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六)严禁在楼道、室内燃烧各种废纸、随地倒水、倒残物。

(七)严禁私自留宿任何外来人员。

(八)严禁在公寓内堆放各种酒瓶、罐头瓶。

(九)严禁使用暖气水,违者以故意损坏公物论处。

(十)除每周搞卫生时,严禁将纱窗私自摘下。

(十一)严禁跳窗、翻墙、攀壁。

(十二)严禁在公寓私自进行任何商贸活动,一旦发现,没收所有货品。

(十三)严禁“长明灯”、“长流水”。

(十四)严禁私自配制宿舍钥匙,私自将钥匙借予他人使用。

(十五)严禁在公寓室内外的墙上涂抹、刻画、张贴字画。

(十六)严禁在公寓内饲养各种动物,违反规定者给予相应处分。

(十七)宿舍内不得使用台灯及拉线安灯,墙上插座只供学习使用(听录音机),不得它用。

(十八)严禁使用各种炉具和电热器具(电炉、电热杯、电熨斗、电梳、电饭锅、电吹风、电褥、取暖器)。违者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则: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系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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