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和启动 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的通知
【 点击数: 140 发布时间: 2016-05-17 】各系团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4号文件、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认真落实从严治团要求,落实《团章》和团内有关规定,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推动团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推进新时期团的自身建设,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和启动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的通知》,院团委经研究决定,进一步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并启动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格团的组织生活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员自我教育的具体形式,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通过严肃认真的团的组织生活,引导团员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使各级团组织切实承担起为党培养人的重要任务。
1.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基层团支部要紧紧围绕坚定理想信念、解决“总开关”问题,定期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按时上团课,定期组织团员开展支部活动。要充分运用现代通讯工具、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推行微信团课、微信会议等“互联网+”做法,用青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结合基层实际,切实增强“三会一课”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2.落实团员教育评议制度。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学习教育、个人总结、民主评议、团籍注册的步骤,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在本职工作和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团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严格团的纪律,通过对不合格团员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保持团员队伍的先进性。
3.严格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通过注册,可以强化团员意识,增强组织观念,更好发挥模范作用;同时,团组织能够准确地掌握和了解团员一年来参加团的活动,履行团员义务的情况,并接受团员对团的工作的监督。团员每年必须在上年度第四季度至本年度第一季度,通过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向所在团组织申请注册,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如果团员在规定的注册时间内外出未归,团组织可适当延长注册时间,但不得超过三个月。团员没有按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团支部应及时提醒。
二、积极开展团的各项活动
各级团组织结合中心工作和团员青年实际需求,举办思想教育、学习成长、就业创业、文体活动、公益服务等类型的活动,以活动促活力,以活力增凝聚,切实做到每个团组织都行动起来,争取每名团员青年都参与进来,在活动中感受并体现共青团的政治性、群众性和先进性。积极组织开展“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活动,使每位团员最终都成为注册青年志愿者。
三、积极创建星级团支部
创建星级团支部是固化从严治团成果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基层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基本要求。全院基层团支部要依托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对照《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星级团支部评定办法(试行)》(见附件1),明确定位,查找差距,推进整改,实现达标,争创星级。在达标团支部中,表现优秀的,可以推荐参评更高星级团支部。
首批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从2016年03月起正式启动,至2016年03月22日结束,团支部活动可前溯统计到2015年01月01日。各级团组织首批创建星级团支部情况将作为2016年各级“五四”表彰重要参考依据。
首批创建之后,从2016年起,星级团支部创建采用“一年一评”的方式。创建周期为每年的04月01日至次年03月01日。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团组织要把规范团的组织生活和星级团支部创建活动(以下简称“组织生活和创建活动”)纳入团建工作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团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2.坚持领导带头。各系团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了解本系团组织工作开展情况,支持和指导基层团组织规范团的组织生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带头以普通团员的身份参加团内组织生活,带头交流思想,诚恳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模范执行团支部通过的各项决议,引导和带动其他团员认真参加团内组织生活。
3.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团章》和团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学习,积极开展星级团支部创建活动。及时督促指导各基层团支部组织生活和创建活动情况,对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规范、创建活动组织不力的团组织,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达标团支部及其成员,以及不达标团支部数量超过一定比例的上一级团组织,不得作为当年团内表彰对象。
共青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委员会
2016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