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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生源地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 点击数: 814     发布时间: 2016-06-12

各年级、各专业:

     为了做好2016-2017学年学生生源地贷款工作,现将贷款相关工作做以下几点通知:

一、生源地贷款手续:

(1)在校生首贷

  请各位同学自行联系户籍所在地资助中心(教育局)咨询办理流程(各地贷款银行不一)

(2)续贷申请 

 请各位同学登入各自银行贷款系统,办理续贷申请。(具体咨询各自贷款银行客服)  

二、2016-2017学年办理贷款学生学费缓交手续:

   所有办理有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或下学期要办理贷款的学生,都必须办理学费缓交手续,未及时办理学费缓交手续造成欠学费的,将会影响下学期选课,请同学们一定要慎重。若是自己过失导致无法选课,后果自负。

以下是具体书写规范:

    1、学生填写2016年学费缓交申请表(缓交金额必须为贷款金额) 申请理由填写:生源地贷款  其他只用填写基本信息;

    2、纸质申请表交由各系辅导员签字、系主任签字汇总,并填写电子汇总表(电子汇总表直接上传群邮件),以专业为单位汇总;

   3、请各专业在6月28日前完成所有贷款学生学费缓交申请表的汇总,并交至系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105;  

  4、2016年9月份开学,各专业有申请贷款的同学务必将高校回执单(学生各自贷款系统中打印,没有上交高校回执将无法贷款成功),统一交至系105各自辅导员处。

    提醒:各银行回执单名称:国开银行(贷款受理证明)、农信社农商银行(高校确认告知书)、农业银行(续贷确认书)

 注:1、若本学期末虽有上交学费缓交申请表,但是在下学期开学没有上交高校回执则缓交学费办理失败。

2、缓交学费到2016年12月底,2017年1月贷款未到账则认为无贷款,缓交学费作废!学生需补缴缓交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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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开 户 行:建行城南支行福大分理处

2016-2017学年学费缓交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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