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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暑期留校相关事宜的通知

【 点击数: 576     发布时间: 2016-06-15

一、基本条件

    1、学习认真刻苦,成绩良好。

    2、平时表现良好,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旷课、晚归、违归电器、考试作弊等等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3、服从学院管理,统一安排住宿。

4、留校期间发生任何违校纪校规行为,将按学生手册从重处理同时取消留校资格。

5、大一、大二原则上不予留校;家在福州的学生原则上假期也不允许留校。

二、留校资格

1、考研学生:

    A)有报考研辅导班:需要提交报名发票和听课证;

    B)未报考研辅导班:根据该生综合成绩,由系里审批。(注:原则上成绩必须排在专业10%-15%以内,否则不能申请。)

    2、院、系官方安排的各类竞赛或助研活动。

  注:不满足以上条件者不予审批。

三、申请截止日期

              2016年6月21日下午5时

注:申请学生必须认真填写好“假期留校申请表”和“安全责任书”,具体表格见附件。其中“假期留校申请表”中的(假期安排宿舍)一栏留空。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暑期留校安全责任承诺书.doc

假期留校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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