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补办流程及表格
【 点击数: 260 发布时间: 2017-04-14 】1、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院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复印无效。各系按毕业生生源情况发放协议书,学院对毕业生的签约进行管理。
2、毕业生要妥善保管本人的就业协议书。凡遗失后要求补发的,均须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生补办协议书申请表》,承诺不隐瞒事实真相并签字,在征得辅导员书面同意后,将补办申请表交到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针对不同情况的具体补办手续:
(1)若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约,而用人单位不慎遗失就业协议书的,必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公函予以证实,学院在所有手续齐备后,每周五下午予以补发,要求毕业生在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写明该单位名称。
(2)若毕业生称尚未与用人单位签约,则在至诚学院就业指导网站上进行公示,用人单位、老师或同学等未提出异议的,则予以补发,补发时间为次周五下午。
(3)若毕业生隐瞒与用人单位签约的事实,又以协议书遗失为由申领新的协议书,一律按违约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用人单位。
(4)伪造就业协议书的、私制公章的毕业生,将由学院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针对(3)、(4)两种情况以及毕业生再次发生违约行为,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视情节轻重,报福建省教育厅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派遣工作,该生户口、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县(市)就业主管部门,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