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化学工程系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通知
【 点击数: 720 发布时间: 2018-11-29 】各年级、各专业:
根据学院学生工作处的工作部署,经系团委、学工办及学生会主席团、生活部等相关成员研究,决定成立化学工程系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现拟向全系征集纳新,纳新对象公布如下,纳新自荐表格见附件,请有意向的同学将表格填写好后于2018年12月3日下午5点前交至系106办公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第一类:原系团委学生会干部,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兼任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相关部门主要学生干部,享受综合测评加分;
第二类:大一、大二、大三(大四除外)各专业学生干部,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兼任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相关部门主要学生干部,享受综合测评加分。
第三类: 各宿舍舍长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兼任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相关部门主要学生干部,享受综合测评加分。
第四类: 入学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可以任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相关部门学生干部,综合评价表现优秀的可做为主要学生干部,享受综合测评加分,表现优异的可做为入党优先考虑。
第五类: 未曾在班级、系等相关学生组织里任职的同学,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可以任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相关部门学生干部,综合评价表现优秀的可做为主要学生干部,享受综合测评加分。
第六类: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可以任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相关部门学生干部,综合评价表现优秀的可做为主要学生干部,享受综合测评加分。
附: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简介
自律会,全称“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和学生会是同一等级的学生自己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院系联系学生的桥梁和枢纽;与学生会不同的是,学生会是由团委领导的学生组织,而自律会则是由学生工作处领导的校级学生干部组织。自律会在学校、院系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院系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同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工作宗旨,通过开展各项适合广大学生的、积极向上的活动,积极创造良好的学风、校风,引导同学们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做好自身纪律管理工作。
请有意向的同学积极加入,机不可失!!!
化学工程系学工办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