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生处、教务处关于考试违纪处理的通报
【 点击数: 546 发布时间: 2019-01-04 】全体同学:
近期有发现利用QQ、微信群等手段组织作弊的情形,目前相关学生名单已经确定,已进入违纪处理流程,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严肃考场纪律,相关学生将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现通报如下:
1. 作弊组织者,给予劝退至开除学籍处分;
2. 考试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 加入作弊群且随身带手机,但未接触或使用手机的,给予记过处分;
4.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未按监考人员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给予警告至严重警告处分。
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的良好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