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系关于2020-2021学年选聘新生助理辅导员及助理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 点击数: 102 发布时间: 2020-07-11 】根据我系新生管理工作的需要,适应新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做好学生工作,更好地帮助新生度过入学的适应期,决定在我系面向2018、2019级学生公开选聘新生助理辅导员和助导助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人数:8名,其中助导4名,助导助理4名
二、聘任期限:1年
三、应聘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乐于从事助理辅导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大局意识,吃苦耐劳,注重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
2.学习成绩良好,有获奖学金者优先;
3、上一学年度综合测评在其专业30%以内(含);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和沟通能力,品行端正,具有集体荣誉感;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生活习惯良好,无不良嗜好,生活态度乐观、积极,群众基础良好者优先;
6、中共党员,团委、学生会、大学自律委及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
四、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做好新生入学阶段的教育工作。引导新生熟悉校园环境和大学生活,认真学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协助辅导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了解新生的基本情况和思想状况,帮助新生解决实际困难,关心和指导“三困生”(即: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心理困惑),有针对性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及时向辅导员反馈掌握的情况;
3、关注新生专业学习。协助新生做好选课,组织学习成绩好且有经验的学长、学姐与新新生交流座谈;
4、指导新生积极参与团委、学生会、大学生自律委及班级学生干部的竞选;
5、协助辅导员处理其他学院指派工作任务。
五、应聘途径
1、自愿报名,采取自荐形式报名;
2、提交自荐表时间:2020年7月10日-7月18日
3、提交自荐表邮箱:473075747@qq.com
4、通知及自荐表格在化学工程系网站下载(系网站——通知公告)
六、招聘方式
1、对提交自荐表同学进行各项综合素质的评定,择优录取。
2、评定结果将于系网上公示。
七、相关待遇
1、聘任期满,由院学生工作处或系颁发聘书,并享有综合测评加分及评优评先优先。
2、学生助理辅导员任职情况载入相关学生本人学籍档案,并在毕业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录用。
3、在全院或全系范围内予以公示,同时配发助理辅导员及助理辅导员助理工作证。
4、学生处每年评选15%左右的优秀助理辅导员外,系学生办每年各评选1名优秀助理辅导员及助理辅导员助理。
化学工程系学生工作办
2020年7月8日